至少在Christian看来,修改管理合法药品如何分销的法规在打击假药方面可能比使用RFID技术更有效。这可能意味着必须修改重新包装法规,或者加大惩罚针对制假者的力度。不过至于哪种方法更容易实现,谁也说不准。
误区四:RFID技术让消费者可以证实自己买来的是合法药品
使用RFID技术作为电子谱系或者跟踪计划的一部分,最终目的是让客户可以知道放在药柜里的药品是真货。Julie Kuhn是总部设在俄亥俄州的年收入达810亿美元的批发商Cardinal Health公司负责医疗供应链服务的业务副总裁,她说:“好处在消费者方面——他们知道买来的产品来自正当渠道。”
不过无论是FDA,还是私营部门开展的任何试点计划,谁也没有真正提出一种方法让消费者证实药品的真伪。实际上,RFID标签在药品到达消费者手里之前就可能会被禁用,这主要是由于担心**问题。譬如说,药房有了RFID标签上的信息,就能知道客户的背包里装了哪几瓶药丸。
即使美国真的最终拥有了依赖RFID技术的跟踪计划,消费者最后还是会依赖像冰淇淋苏打水这样老式的办法:相信本地药房。美国国家药房委员会协会(NABP)的执行董事Carmen Catizone说:“病人相信向药房颁发许可证的地方州ZF;相信药剂师只购买合法药品。可是眼下,他们还做不到这点,因为他们没有表明药品来自哪个系列。”
误区五:制药业很快就会大范围采用RFID
考虑到所有这些挑战和局限,实施RFID技术保护全国药品供应安全的道路遇到了障碍,这也就不足为怪了,尽管多年前它被誉为是制药公司的下一大
热门技术。多年来,FDA一再推迟行业实施电子谱系(FDA声称极有可能电子谱系会依赖RFID技术)的截止日期,最近宣布了最终的决定:它不再设定截止期限了。
FDA的药事主管Ilisa Bernstein解释,早在2004年,“我们就认为,RFID到2007会得到大范围采用,但这个目标没有达到。于是我们不是另行设定截止期限,而是把这项工作交给了利益相关者,让他们自己去设定截止期限(《处方药营销法案》的禁制令无济于事,1987年出台的这部法律允许FDA制定这项法规)。不过,FDA一如既往地认为,RFID技术是鉴别药品真伪的“最有希望的”的方法。
Bernstein说:“大家一直在说,这个解决方案很有希望;而我们觉得这是切实可行的方案,但我们尚未取得成功,因为人们还没有采用它。后面有许多工作要做,大家需要跨出的一步就是,从原来的观望迈向实际动手。”
到最后,RFID的支持者和反对者结果可能都是对的:RFID技术实际上也许是最有希望的办法,可以缓解一个解决不了的问题,但只有时间才能证明一切。
ABI Research公司研究RFID的调研主任Michael Liard说:“我们需要更多客户来证实目前使用的解决方案。如果公司看到投资回报或者经济效益,很难让它们把这些经验与别人分享,因为这些是取得竞争差异的来源。所以让他们与别人分享获得的好处,是我们整个行业都要竭力应对的一个挑战。”